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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公立金,降医院预交

作者:{typename type="name"/} 来源:{typename type="name"/} 浏览: 【 】 发布时间:2025-04-22 10:52:14 评论数:

国家卫生健康委、降财政部、公立国家医保局等6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医院预交通知》,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自2025年3月31日起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住院自2025年6月30日起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降

通知要求,公立公立医疗机构要参考住院患者同病种前3年度实际发生的医院预交次均住院费用和个人自付费用,合理确定住院预交金额度,住院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降至同病种同保障类别个人自付平均水平。降

根据通知,公立各地相关部门要指导公立医疗机构优化住院预交金交纳、医院预交住院费用结算流程,住院全面提升服务时效。降原则上,公立公立医疗机构要在患者出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住院费用结算,医院预交逐步实现24小时内结算。

此通知适用于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军队主办的医疗卫生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